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8日电 近日,国内电子烟品牌悦刻RELX(雾芯科技)近日已向广东某法院提交起诉书,正式起诉维刻电子烟及其工厂东莞魔刻。悦刻以维刻和魔刻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及相关规定为由,请求法院判令维刻立即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,同时赔偿经济损失520万元。
目前,该案件已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。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显示,该案已于6月2日经法院立案庭审查通过,并在6月3日移送审判庭。
据悦刻起诉书,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,被告方维刻及魔刻大规模生产与RELX悦刻相关型号雾化杆匹配使用的通配雾化弹。且维刻产品在营销过程中使用“悦刻通用烟弹”“悦刻与维刻的烟弹可以通用”等话术,借悦刻品牌知名度通用烟弹吸引消费者,获得不当利益。悦刻认为,维刻产品以“通配悦刻”为卖点进行市场营销,是一种明显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行为。
劣质“通配”危害健康
在悦刻方面看来,“通配”烟弹被认为是一种“仿版”行为,其不仅攀附其他品牌攫取劳动成果,同时在产品安全方面似乎也出现了问题。
近期有媒体报道称,广东两名消费者同一时间将维刻告上了法庭,原因是使用该品牌产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肺部疾病。两位消费者表示,他们均是看到了该公司官方微信发布文章介绍的电子烟产品,文章称,“天然植物成分”“带给消费者易吸收、好玩、时尚和健康的体验享受”。而购买使用后,均出现“头晕、胸闷、反复咳嗽、睡眠欠佳”等症状。
对此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通用烟弹级合伙人钟兰安律师表示, “我们认为,原告吸食电子烟后出现的症状,系因维刻电子烟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质量问题,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”
据RELX悦刻实验室对市面通用烟弹抽检报告显示,这些产品普遍使用劣质烟油,漏油情况严重,有害物特别是苯系物严重超标,且实际尼古丁含量与包装所示不符。由此可知,维刻的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性,并且还涉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。
除了涉及虚假宣传和产品安全问题,维刻品牌还被指涉嫌违反国家电子烟销售法规,公开在网上售卖电子烟。
2019年,国家烟草专卖局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》,敦促电子烟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通用烟弹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;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,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;敦促电子烟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。
而此公告发布的半年后,据微博内容显示,维刻VEEX官方微博以及CEO郑荣锋的认证微博上还频繁进行着新产品、新口味的宣发。当有用户在评论区留言询问购买途径时,维刻VEEX官方微博还直接给出微信联系方式,暗示用户可以通过线上购买。
“不正当竞争”乱象待解
据业内人士介绍,售卖烟弹是电子烟品牌的重要盈利渠道,每一个电子烟品牌方对自身研发的电子烟、特定型号烟弹及售后等问题都应负起相应责任。
相关法律专家表示,利用他人即有的知名度、从核心营收来源中获取一杯羹的行为,是违通用烟弹反商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的。电子烟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受到法律约束和保护,在面临利益受损的情况时,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应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。只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、强化竞争,才能激发行业创新动力。
而从悦刻起诉维刻的事件来看,两个品牌的标识只有一字之差,有一定相似度并且同处于电子烟领域。悦刻方面认为,维刻的标识容易误导消费者错认成悦刻的品牌,或误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。与此同时,维刻还以“通配悦刻烟弹”作为营销手段进行宣传,严重影响了悦刻品牌的口碑和信誉度。
据媒体报道,2020年4月15日,美国电子烟品牌JUUL成功起诉了一批山寨通用烟弹厂商,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的法令规定,这些山寨产品将被禁止出通用烟弹售或进口到美国。
但目前国内电子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尚未完善,也让部分不良商家“有机可乘”。对于业内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,有法律专家建议,一方面要从产品方面下手,加强烟弹和烟杆产品的不可替代性,通过技术手段杜绝被仿冒的行为;另一方面则是要通过法律手段,为产品的商标、设计、技术等申请专利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(中新经纬APP)